废旧铅蓄电池是宝贵的“城市矿山”,通过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、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,而且节约能源。
2017年1月3日发布的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》(下称99号文),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废旧电池,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,这为企业积极承担生态文明社会责任,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。2019年1月,生态环境部、发改委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司法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》,将生产者责任延伸以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纳入法律调整范畴,并重拳打击废铅蓄电池领域的违法犯罪。
但调研中了解到:国务院99号文出台后,大型骨干电池企业纷纷依托分销网点建设和完善回收体系,但由于政策不配套、制度不健全,财税有短板,在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置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,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尚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。骨干电池制造企业“收不到”,或亏本收购;大型再生铅冶炼企业“吃不饱”,开工率不足五成,“正规军”干不过“散兵游勇”。虽然相关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此高度重视,但“地下产业链”依然存在,小炼厂禁而不绝。因此,有必要加快完善制度设计,出台配套措施,调整财税政策,加大监管打击,支持大型骨干电池生产企业,畅通循环经济,使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真正落到实地。
一方面,加速构建规范化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,有利于防治污染,保护环境。目前铅蓄电池的污染源集中体现在非法回收处置环节。一些小商小贩走街串巷违规收购,简单破碎后,将铅板出售给无资质的小作坊、小冶炼厂。小冶炼厂缺少甚至没有环保设施,随便支一口锅就可以冶炼,电池随意拆解、酸液随意倾倒、铅尘随意排放、铅渣随意处理。据不完全统计,我国每年因违规回收直接倾倒的含铅废酸超过30万吨,严重污染环境。支持大型骨干电池生产企业建立规范化回收体系,将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处置纳入正规化轨道,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,建设生态文明。
另一方面,加速构建规范化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,有利于提高资源的综合、高效利用。铅是宝贵的金属资源,2017年我国铅产量达到472万吨,约占全球铅总产量的44%,由于电动车销量持续增长带来的铅蓄电池需求旺盛,每年仍需要大量进口铅矿和原生铅,对外依存度达到20%。废旧铅蓄电池中含有65%的铅板、20%的硫酸、15%的塑料及其他辅助物,是宝贵的“城市矿山”。发达国家废旧铅蓄电池的铅回收率达到98%以上,我国大型再生铅企业也普遍达到了90%以上,一些采用国际技术和装备的再生铅企业更是达到了99.9%,而小作坊、小冶炼厂由于工艺落后,铅回收率不足70%。即便按90%的回收率测算,每年小冶炼厂所造成的铅流失约为70万吨左右,浪费了宝贵的矿产资源。